由于貸款新政導致違約定金不一定會被沒收。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這一條比較明確,國家政策變動就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