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四種情況:
1、有效合同。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共利益或者主體不適格,意思表示不真實,因此被確認無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
4、可撤銷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