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彩禮是一方婚前獲得的,則彩禮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彩禮是婚后獲得的,則只要贈與人沒有特別表示只贈與夫妻中的一方的,則認定彩禮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的,則彩禮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所以彩禮是否為共同財產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后獲得的,以及贈與人的表示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