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證的用處,小孩上學方便,優惠購買公房,經濟適用住房,辦理科技項目資助,參加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辦理駕駛證。
工作居住證的用處:
1.其子女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
2.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準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可在本市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
4.可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5.可在本市創辦企業,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資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養計劃,并可參加本市有關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
7.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注冊登記;
8.可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可按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找法網提醒您,工作居住證的辦理流程是:
1.申請人資料準備齊全后,向聘用單位提出辦理工作居住證申請;
2.聘用單位在xx市的工作居住證的系統中注冊,注冊成功后使用單位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進入本單位系統為員工注冊。個人登錄之后需要填寫個人信息以及工作情況、教育情況、獎勵情況、隨往人員等,最后提交申請,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
3.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
4.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辦理居住證需要的證件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